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政府 忻州市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要闻 > 通知公告 > 正文

五台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五台县湖滨大街西延等三条道路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2023-03-27       大    中    小     

   2023327日我局五台县湖滨大街西延等三条道路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327日-20234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0-8759020 

   通讯地址:五台县新城路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035500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于五台县湖滨大街西延等三条道路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五审管函〔202318

2023年3月27日

五台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3月27日

附件:
  1、关于五台县湖滨大街西延等三条道路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