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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3-11744 | |
发文字号:五政办发〔2023〕22号 | 成文时间:2023-06-29 |
发文机关: | 主题词: |
标题:五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台县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 | 发布日期:2023-08-01 |
时间:2023-08-01 来源:
五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五台县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
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驼梁风景区服务中心、五台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县直各局、办:
《五台县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五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9日
五台县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
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探索我县庭院经济发展模式路径,支持脱贫群众利用现有庭院发展“庭院经济”,持续增加群众经营性收入,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以农户为主体,以市场化、特色化、品牌化为导向,与区域特色主导产业相协调,按照项目到户、扶持到人的要求,加大创新驱动,强化政策引导,提升组织化水平,拓展庭院经济增值增效空间,为脱贫地区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符合政策。严格遵守土地、环保、市场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依法合规生产经营,坚决防止出现乱占耕地、违规搭建、质量安全等问题。对不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庭院经济项目不予支持。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把握发展庭院经济的基础和条件。从实际出发,突出乡土特色,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路子,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加则加、宜商则商,探索发展多种类型庭院经济,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
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尊重农民意愿,以农户为主体开展庭院生产经营,加强组织引导,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采取政策引导、技术服务、消费帮扶等措施,扶持多种类型、适度规模的庭院经济发展。
坚持市场导向、融合发展。立足资源条件和市场需求,顺应产业发展规律,创新经营方式,强化庭院经济经营户与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的分工协作和利益联结,增强庭院经济发展活力,提高庭院经济市场竞争力。强化农业全产业链带动,促进庭院经济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引领。强化庭院经济发展与自然环境相融合、与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相结合,促进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绿化美化庭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资源利用更加高效,庭院环境更加美丽。
(三)发展目标
在全县范围内实施,2023年重点打造10个以上庭院经济示范村、50户以上庭院经济示范户,确保每年培育发展一批庭院经济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户。逐步实现庭院经济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类型更加丰富,产销衔接更加顺畅,发展活力持续增强,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目标。农户特别是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与发展庭院经济成效明显,内生动力进一步激发,通过庭院经济获得的收入持续增加。到2025年,全县庭院经济示范户比例达到5%以上,庭院经济示范村比例达到20%以上,庭院经济经营户和带动户人均纯收入高于当年全县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
1.庭院经济示范乡镇。结合产业优势和资源禀赋,发展高质量庭院经济村有一定规模,5个行政村以上连片发展。庭院经济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收购销售、分户经营发展模式凸显,市场品牌特色显现,庭院经济成为域内农户特别是脱贫户、监测户稳定增收的重要支撑。
2.庭院经济示范村。高质量庭院经济带动农户参与有一定规模,参与户数占到全村常住户数的30%以上,产品和服务有较高品质和知名度。村内有发展庭院经济“明白人”,参与农户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带动,组织化、市场化、规范化程度高,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紧密结合,成为带动农户增收的重要途径。
3.庭院经济示范户。创新庭院经济发展模式,探索发展自主创业、龙头带动、互助代管、股份合作等模式。自主创业型,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户因地制宜,申请小额信贷等金融支持,自筹生产资金,自主经营发展庭院经济;龙头带动型,依托当地龙头企业发展家庭订单种植、养殖、加工,通过订单联结企业与农户,促进企农合作共赢;互助代管型,无劳动能力或外出务工农户,可通过签订协议,委托第三方经营管理发展庭院经济,避免庭院土地资源浪费;股份合作型,发挥农村经济合作社作用,鼓励农户以现金、人力、庭院、技术等方式入股,共同发展庭院经济。力争实现庭院经济户均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
二、发展重点
坚持“龙头企业+”“合作社+”“经纪人+”“互联网+”“包保单位+”“城市食堂+”等多元化发展思路,拓宽订单统销、经纪人代销、电商直销、社会力量帮销、包保包销、定产定销等多形式销售渠道,促进庭院经济按市场需求健康发展。
(一)发展庭院特色种植。要合理布局庭院生活区与种植区,重点发展蔬菜、林果、花卉等特色作物,因地制宜种植中药材、食用菌等经济附加值高的特色经济作物,形成与大田作物差异化、互补性发展,抢占市场空缺,提高种植效益。
(二)发展庭院特色养殖。要合理规划庭院生活区与养殖区,实现人畜分离、干净整洁。改善庭院养殖条件,做到圈舍通风透气、采光良好,畜禽分栏、分群、分区养殖,提高生产管理水平,推动庭院养殖融入现代畜牧业生产体系。
(三)发展庭院特色加工。深入挖掘开发地域特色鲜明、乡土气息浓厚的特色产业,支持有条件的农户利用庭院建立特色食品加工作坊,进行特色食品加工制作;支持发展传统手工艺品生产加工,挖掘发展红灯笼、剪纸、木雕、石刻等传统手工业;依托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大力发展一批特色鲜明、带动作用明显的非遗工坊;支持利用闲置庭院设立帮扶车间,带动农民增加收入。
(四)发展庭院特色文化旅游。积极挖掘当地文化旅游资源,支持农户利用庭院发展特色民宿、家庭旅馆、休闲农庄、农家乐、小型采摘园等,依托庭院促进乡村餐饮、住宿、采摘、农事体验、特色产品销售、生态康养等农文旅融合产业发展,探索“私人定制”等模式,发展“休闲庭院”家庭服务。
(五)发展庭院生产生活服务。鼓励当地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合作社带动农户利用现有庭院开展农资配送、农机作业服务、农产品流通等生产性服务;支持农户利用庭院开办小超市、小餐饮、理发店、修理店等,开展生活性服务经营活动。支持农户开办网店,设立电商销售点、直播带货点、快递代办点等,为村民提供便利服务,为经营农户增加收入。
三、工作举措
坚持“以户为基、以院为体、以业为芯、以富为本”,大力发展“小种植、小果木、小养殖、小加工、小餐饮”的“四为”“五小”庭院经济。
“四为”即:
(一)以户为基,找准发展定位。村“两委”通过全面走访农户、多方征求意见,对农户收支现状、务工意愿、技能特长等情况综合分析、逐户研判,按照“农户自愿、因地制宜”的原则,针对各户实际,开展种植、养殖、加工、旅游服务、电商营销等技能培训,实现群众“有意愿做、有技能做”。
(二)以院为体,强化精准施策。在精准摸排的基础上,制定“有大门、有院墙、有通道、有厕所、房前有硬化、有果树、有菜地、有养殖,生活区、种植区、养殖区、储物区”分离的“八有四区”的庭院建设标准,通过提升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配套硬软件,为发展庭院经济提供强有力支撑。
(三)以业为芯,拓展庭院业态。围绕“果蔬种植、畜禽养殖、传统加工、餐饮民宿”四种主要庭院经济业态,不断探索丰富“小种植、小果木、小养殖、小加工、小餐饮”的“五小”庭院经济,通过“五小”庭院经济模式,真正拓宽庭院业态,持续带动群众稳定增收。
(四)以富为本,持续带动增收。在发展过程中,坚持聚焦带动群众增收一个目标,持续强化人才、资金两个要素,不断夯实场所、硬件、技能三个支撑,优化自主创业、龙头带动、互助代管、股份合作四种模式,实现参与劳务得薪金、提供场所得租金、龙头企业得利金、代管人员得酬金、股份合作得现金五类收益。
“五小”即:
(一)小种植。以“一块菜地”为主,突出特色优势,科学筛选市场前景好、便于统销统购的黄瓜、西红柿、豆角等大众种植品种,合理布局庭院生活区与种植区,加大食用菌、中药材等经济附加值高的特色经济作为试验推广,与大田作物差异化、互补性发展,抢占市场空缺,提高种植效益。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逐步形成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收购销售、分户经营种植的发展模式,逐步向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发展。
(二)小果木。以“一片果林”为主,充分利用农户庭院以及房前屋后的剩余空间,在村两委的统一组织下,因户施策、因院定产,采取“集体统筹、农户自主”种植形式,栽种以杏树、山楂等果木为主,形成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收购销售、分户经营种植的发展模式,逐步向标准化、规模化发展。
(三)小养殖。以“一窝家鸡”为主,积极推优良品种,不断优化养殖结构,提高养殖效益。合理规划庭院生活区与养殖区,实现人畜分离、干净整洁。由合作社牵头,不断提高生产管理水平,推动庭院养殖融入现代畜牧业生产体系。强化动物防疫,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和常见多发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四)小加工。以“一份特产”为主,深入挖掘开发特色鲜明、乡土气息浓厚的特色产业,纳入庭院经济发展范围,支持农户参与发展,满足市场多样化、特色化需求,保护传统技艺,传承非遗文化,挖掘发展红灯笼、剪纸、木雕等传统手工业,培育乡村产业发展新的增长点。支持有条件的农户利用庭院建立油坊、醋坊、酒坊、豆腐坊等一批特色加工作坊,进行特色食品加工制作,突出乡土味道,打造特色品牌。
(五)小餐饮。以“一桌土饭、一间客房”为主,积极挖掘当地文化、旅游资源,推进庭院经济与乡村文化、民宿餐饮等融合发展,支持农户利用庭院发展特色餐饮、特色民宿,促进乡村餐饮、住宿、采摘、农事体验、特色产品销售、生态康养等农文旅融合产业发展,打造一批精品田园、美丽庭院,积极拓展庭院功能。
四、政策支持
(一)用好资金支持政策。在适合发展庭院经济的地方,以乡(镇)为单位谋划一批庭院经济重点项目,符合条件的户按程序个户申报、村公示(在固定公开栏公开不少于10天)、乡(镇)审核、县严格论证审批后纳入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进行管理。利用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通过以奖代补、贷款贴息、购买服务等方式对庭院经济给予支持,对农户发展庭院经济奖补每户不超过2000元。
(二)用好金融支持政策。落实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支持符合条件且有贷款意愿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申请小额贷款用于发展庭院经济。鼓励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农户发放创业贷款,支持庭院经济发展,用好创业担保贷款、“富民贷”等金融产品。鼓励保险行业开发庭院经济特色产业险种,增加特色产业保险品类,提升庭院经济风险保障水平。
(三)用好创业就业支持政策。将支持乡村创业就业的政策覆盖到发展庭院经济的农户,细化落实优惠扶持政策,加大支持力度。鼓励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有技能的退休人员等各类人才从事庭院经济,做好创业咨询、项目策划、技术服务,带动庭院经济加快发展。采取多种形式对庭院经济经营户进行一线培训指导,建立庭院经济培训服务团队,围绕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管理、服务产业链进行“菜单式”培训,帮助农户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具体困难问题,切实提高农户发展庭院经济的基本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
(四)用好消费帮扶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大产销对接力度,组织庭院经济经营户与市场、超市、酒店、网购平台、文旅经营主体等开展对接活动,建立稳定购销关系,将庭院经济产品和服务供给与市场需求紧密联系起来,帮助解决销售问题。加大消费帮扶力度,各级驻村帮扶工作队要将采购和帮助销售庭院经济产品作为重点,帮助农户提升产品品质和知名度,打响庭院蔬菜、庭院家禽、休闲庭院等招牌,不断拓宽销售渠道。加大电商平台帮扶力度,动员电商企业与脱贫群众对接,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帮助扩大庭院经济产品销售规模,通过直播带货、832平台等多种渠道促进产品销售。
五、奖补和退出机制
按照庭院经济评选标准,实行“户申报、村评定、乡审核、县奖补”的方式,结合农户庭院实际,按程序评选庭院经济示范户,每户奖补最多不超2000元;按年度动态认定庭院经济示范村、示范户,对验收通过且发展较好的予以补贴奖励,对经营效果不好甚至经营停滞的取消资格,停止发放补贴。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是推进乡村振兴,美化乡村环境,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抓手。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发展庭院经济的重要作用,把庭院经济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组织做好庭院经济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因地制宜选择发展模式,明确发展目标和推进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做好指导服务。庭院经济涉及千家万户,农民科技素质参差不齐,需求多种多样,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大对农民培训力度,组织科研、教学、推广部门专家、技术人员开展庭院模式研究,帮助做好产业规划,提供产前品种、模式选择,产中技术培训,产后贮藏、加工的全程指导服务,提高庭院经济的发展质量和水平。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宣传作用,提高干部群众对庭院经济集约利用土地、增加农民收入、美化人居环境、助推农旅产业协调发展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农村利用闲散土地、剩余劳动力发展庭院经济,提高农村庭院空间综合利用率。加大典型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提高农民发展庭院经济的主动性,以点带面,带动全县庭院经济高质量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