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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县人民政府关于驼梁风景区旅游公路(狐湾线)大货车限行的通告

 时间:2023-03-30       大    中    小     

 

五政通〔2023〕2号 

   狐湾线(狐峪口村—跑泉厂)五台县路段,全长13.317公里,起点位于门限石乡狐峪口村(国道337线423公里),路线向南经黑崖堂、楼子坪、湾子、秋林坪、柴树沟、跑泉厂,终点止于河北阜平县交界处,是驼梁风景区旅游公路。狐湾线途径的驼梁风景区,是国家4A级旅游景区,接待旅客呈递增趋势,大货车选择狐湾线五台段通行的车辆越来越多,超过了狐湾线当初道路设计的规范和要求,导致该路段交通事故频发,对景区旅游环境的质量以及沿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进一步改善驼梁风景区旅游环境质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山西省旅游公路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和狐湾线《工程建设执行情况报告》设计要求,经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驼梁风景区旅游公路(狐湾线)货车总重超30的货车采取限制通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止通行路段 

  五台县驼梁景区旅游公路(五台县门限石乡狐峪口村—跑泉厂) 

  二、禁止通行车辆类型 

  三轴(含)以上货运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三、禁止通行时间 

  全天24小时 

  四、临时通行措施 

  确因生产生活、工程抢险、重大民生及工程建设等需要进入禁行区域的三轴(含)以上货运车,可到五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耿镇中队申领临时通行证,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对已办理通行证且车主或司机为本地居民的货车,允许空载回家但不允许空车过境,发现一次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发现两次违规行为处罚的同时撤销其狐湾线通行证。 

  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邮政车、环卫车、工程抢险车等不受此限行措施限制。 

  本公告自2023年3月30日起实行,对违反禁行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五台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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