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05 大 中 小
为加快推进我县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工作,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和《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技术要求>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1〕23号)等相关文件,现就全县境内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予以公示。
如下:
1、本次公示认定的废弃无主历史遗留矿山共81处(具体信息见附件)。
2、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向五台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复核。
3、公示期间无异议,公示期满后我县将公示结果上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公示期: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9月1日
联系人:高利平
电 话:13803449890
五台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