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26 大 中 小
序号 | 识别码 | 轮次 | 督察省份 | 举报地市 | 举报区县 | 举报详细地址 | 受理编号 | 受理时间 | 举报内容 | 行业类型 | 污染类型 | 重复编号 | 重点关注 | 审核备注 | 办结状态 | 办结时间 | 是否属实 | 区域分布 | 利益关系 | 群众身边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办理备注 | 是否公开 | 公开时间 | 公开地址 | 责令整改(家) | 立案处罚(家) | 罚款金额(元) | 立案侦查(件) | 行政拘留(人) | 刑事拘留(人) | 约谈(人) |
19 | 1064002203972272192 | 例行第二轮 | 山西省 | 忻州市 | 五台县 | 候家庄村 | X2SX202104220038 | 2021-04-22 17:04 | 现举报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县候家庄村,黑恶势力***,以前有过刑事犯罪记录,村长乔**,等兄弟多人常年围绕着本村周围大量的开山,取石、挖沙、填河、圈地、占地。到处私挖乱采变卖钱财高达几百万元,非法占地,兄弟几人私自推毁国家土地,农民田地十几亩之多,严重破坏国家政策,破坏自然生态环境。侵占农民和集体利益,至今仍在私挖乱采。 | 其他 | 生态 | 无 | 已办结 | 2021/4/26 | 部分属实 | 农村 | 群众身边问题 | 其他 | 该举报问题区域分布属于农村类;利益关系属于群众身边问题;群众身边属于其他类别。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经调查核实: 1.举报内容“黑恶势力***,以前有过刑事犯罪记录”情况部分属实。 经五台县公安局核实:***曾犯故意伤害罪,于2016年被五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依据***曾经犯罪事实,不足以认定***为黑恶势力。 2.举报内容“村长乔**,等兄弟多人常年围绕着本村周围大量的开山,取石、挖沙、填河、圈地、占地。”问题部分属实。 经五台县门限石乡人民政府、五台县自然资源局、五台县水利局调查核实: 2017年6月,乔**从河北省购置沙砾,用来建房及其它用,剩余约20方左右,堆存在侯家庄村未利用地上。“占地”堆沙问题属实。 三岔沟河由北至南,从侯家庄村前经过,河道较为规整。通过走访该村村民得知:乔**在2015年发山洪水后,在该村村前河道内动用自己的铲车进行过作业活动,对已冲毁的公路护坡进行了恢复、加固,并对局部河段进行了疏通。 经走访询问、实地调查:不存在“常年围绕着本村周围大量的开山,取石、挖沙、填河、圈地”的行为。 3.举报内容“到处私挖乱采变卖钱财高达几百万元,非法占地,兄弟几人私自推毁国家土地,农民田地十几亩之多,严重破坏国家政策,破坏自然生态环境。”问题不属实。 经五台县自然资源局实地勘查:依据2008年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核对,乔**堆沙场地为未利用地,占地面积约5.7亩。“推毁国家土地,农民田地”不属实。 4.举报内容“侵占农民和集体利益”问题不属实。 经五台县门限石乡党委、政府调查核实:2017年12月至今,乔**任侯家庄村村委主任。2018年南北游旅游开发公司按照每亩38000元在侯家庄征地35.12亩,支付征地款共计1334560万元。2018年6月30日,侯家庄村委对涉及个户的征地款1315560元如数发放到户。剩余19000元留在村委账户用于集体杂项开支。未发现“侵占农民和集体利益”的行为。 5.举报内容“至今仍在私挖乱采”问题不属实。 经五台县自然资源局实地勘察:未发现侯家庄村及周边存在“私挖乱采”现象。 |
1.2021年4月24日,五台县门限石乡人民政府对乔**下达《限期清理整顿通知单》(门政通〔2021〕第4号),要求乔**于2021年4月26日前将堆存的沙子全部清理。 2.2021年4月26日,该场地沙砾已全部清理。 |
2021年4月24日,五台县门限石乡纪委对门限石乡侯家庄村村委主任乔**进行提醒谈话。 | 是 | 2021/4/26 | http://www.wutai.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