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27 大 中 小
人工影响天气是防灾减灾救灾的一项重要措施,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性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正常开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全年有适宜的天气过程,均可能进行人影作业。
二、作业地点:全县范围人影作业点进行作业。
三、影响范围:作业点周边15公里范围内,在该区域内可能掉落未爆炸或火箭残骸碎片。
四、作业装备: WR-98车载式火箭系统、JFJ-3小型火箭、烟炉。作业点100米范围内不得有围观人员。
五、注意事项:广大人民群众若发现火箭弹残骸或故障弹,为了您及他人的人身安全切记不要擅自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要及时与县气象局或公安机关联系,以便妥善处理。如捡拾后自行拆卸、藏匿或转卖,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刘海玉,联系电话:0350-6576006
特此公告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