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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公安交警曝光8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时间:2020-11-07       大    中    小     

  11月6日,省公安厅交管局曝光8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在这次曝光的案例中,被查处的既有出租车驾驶员也有驾校教练。营运性车辆驾驶人酒驾不仅要受到法律制裁,还可能丢掉“饭碗”失去从业资格。
  案例1:酒驾三轮摩托被查 驾驶人还有其他违法
  11月4日,长治黎城公安交警查处一起无证、未戴安全头盔酒后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交通违法。
  当日15时,民警在对一辆无牌三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满口酒气,随即对其进行酒精检测。两次检测,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分别为28mg/100ml和30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驾驶人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未佩戴安全头盔,所驾驶车辆也没进行注册登记。
  民警对驾驶人郑某无证、未戴安全头盔酒后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严重交通违法进行普法和安全教育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处以罚款1550元。
  案例2:酒驾司机被罚后驾车再上路又被查
  11月2日14时,临汾公安交警支队直属环城大队民警在对白色小轿车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员某某一身酒气并拒绝配合检测。民警将其带回大队进一步检测。令民警没想到的是,员某某应对酒精检测不是故意拖延时间,就是企图周旋逃避。后经检测,员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121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进一步查询后,民警发现员某某前不久就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警处罚过,驾驶证还在暂扣期间。
  案例:3:无证 不戴头盔且酒驾二轮摩托车 驾驶人被罚
  11月2日,吕梁临县公安交警查处一起驾驶人无证、不戴安全头盔且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交通违法。
  当日21时许,民警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呈蛇形行驶,遂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检查时,民警闻到驾驶员有酒味。经酒精检测,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8mg/15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驾驶人高某利还存在不戴安全头盔、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等交通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对高某利酒后驾驶摩托车等三项交通违法给予罚款1350元的处罚。
  案例4:酒驾被查 司机说喝这点酒开车“问题不大” 
  10月30日20时40分,朔州平鲁公安交警检查小型轿车时闻到车内有酒味,立即对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苏某血液中酒精含量67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民警询问,苏某承认刚和朋友喝完酒准备开车回家。当被问到为什么喝酒后还敢开车时,驾驶人称:喝这点就酒开车感觉问题不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对苏某作出驾驶证一次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5:实习期酒驾后驾照被注销 驾驶人不思悔改再酒驾
  10月30日晚,运城闻喜公安交警查获一名酒驾司机,该司机除无证驾驶外,还存在二次酒驾交通违法。
  当晚23时,民警发现一名司机神色紧张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遂对驾驶人李某进行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3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进一步查询民警发现,李某曾于2019年7月因实习期内酒驾被公安交警查获并注销了驾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对李某无证驾驶、二次酒驾违法作出罚款4000元、行政拘留20日的合并处罚。
  案例6:出租车司机酒驾被查 拘留罚款丢“饭碗”
  10月24日晚,长治公安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在延安中路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21时,晋DT30**号出租车行至执勤点时被查获。经酒精检测,驾驶人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7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驾驶人将被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5000元罚款,并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处罚。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案例7:教练醉酒后开教练车 丢饭碗还被刑拘
  10月23日23时许,在路上行驶的晋K21**学小型教练车引起晋中公安交警二大队民警的注意。打开车窗酒味扑鼻,民警随即对司机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4.6mg/100ml,已达醉酒状态。驾驶人兰鑫某自称是驾校教练,当晚与朋友小酌几杯,感觉天晚不会遇到交警,便侥幸上路。民警依法对兰某鑫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带至医院抽血。10月27日,山西省平遥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送检的兰某鑫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124.37mg/100m,已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
  教练车属营运车辆,醉酒驾驶营运车辆处罚更严厉。因为醉驾,兰某鑫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且终身不得驾驶营运车辆。同时,兰某鑫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醉驾营运车辆,兰某鑫被驾校开除并被永久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从事驾校带教相关工作。
  案例8:高速交警查获一起酒驾违法行为
  10月6日22时,山西高速交警五支队二大队民警在灵河高速代县北收费站发现晋A*****灰色小客车驾驶员李某某满身酒气。现场,民警对驾驶人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李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33mg/100ml。民警将李某某带回大队再次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仍为33mg/100ml。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对李某某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陈俊琦 郭红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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