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政府 忻州市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要闻 > 省政府要闻 > 正文

山西将建全省性煤炭企业生产经营信息大数据平台

 时间:2020-09-04       大    中    小     

  《山西省煤炭企业生产经营信息采集和物流服务平台建设指南》已于近日出台,全省所有煤矿、煤炭洗选企业将建设前端数据采集系统,并建设全省性的煤炭企业生产经营信息大数据平台。这是9月1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的。

  煤炭企业生产经营信息采集平台,即在全省所有煤矿、煤炭洗选企业建设前端数据采集系统,并建设全省性的煤炭企业生产经营信息大数据平台。通过数据统计分析,为各级政府部门和行业企业提供数据信息服务,在安全生产管理、调控煤炭产能、加强税收征管、超限超载治理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我省建设煤炭企业生产经营信息采集平台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资源整合、高效利用的原则。平台数据归政府所有、为政府服务,由省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建设、根据需要统一购买服务,省能源局具体负责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经费列入省级财政预算。各市、县不重复建设煤炭企业生产经营信息采集平台,既有煤炭信息采集平台要统一规划和标准,与第三方建设平台实现数据共管共享。省直部门既有信息化平台资源要与第三方建设平台实现数据互通。

  物流服务平台是市场化信息化服务平台,目前已经上线运营。主要依托网络货运平台资源,通过进一步扩大数据覆盖面、提高企业使用率,有效整合分析全省物流信息数据,实施科学调度管理,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增加本地税收,同时为社会提供更多物流信息服务。

  未来,在保障信息安全的情况下,我省将促进煤炭企业生产经营信息采集平台的物流公共数据与物流服务平台互联互通。物流服务平台扩大物流相关信息公开范围,为政府部门和行业企业提供数据信息服务。(薛建英)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