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01 大 中 小
近日,由县政府组织,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住建、公安、交警、消防等部门和电动自行车经营业主召开“我为群众换电池”工作推进会议,明确了各自职责任务。此次会议是县市场监管局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听民意、办实事”会议精神做出的工作具体举措。副县长冀雪俊、县政协副主席、县市场监督局局长韩泰山参加会议。
开展“我为群众换电池”活动,其目的就是为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风险隐患,加强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及配件安全监管,加大安全隐患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要求经营者加强自律,自觉做到不违规改装、不销售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彻底消除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拼装安全隐患,斩断非法电池输入链条,切实减少电动自行车发生安全事故风险,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稳步提高、使用管理明显规范,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韩泰山指出,各经销商一要建立完善进销货台账;二要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三要严禁非法改装拼装等违法行为;四要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提供电动自行车发票及合格证书,免费更换电池;五要认清形势,认真履职,规范经营,确保安全。
冀雪俊强调,参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安排,对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实施,严格规范监管,依法查办案件,确保“我为群众换电池”活动取得实效。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及责任分工,结合实际压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落实好工作任务。要强化信息报送,各相关单位要落实“日调度、日报告”及工作台账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完备信息报送。要精心组织实施,严格规范监管,依法查办案件,确保“我为群众换电池”活动取得实效。
此次“我为群众换电池”活动在县城和东冶镇设立四个检测服务点,确定了服务范围标准,免费开展检测换电池服务。此外还对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以及充电、消防安全工作作出细化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