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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五台县气象局关于加强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公告

 时间:2021-07-14       大    中    小     

  气象设施是气象数据的直接来源,属于基础性公共服务设施。目前,五台县气象局设有豆村国家气象观测站1个,区域自动气象站16个,农田小气候观测站1个,土壤水分自动站1个。区域自动气象站设备均设在各乡镇,并为全县提供气象服务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气象设施,都有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的义务。对违反法律规定,危害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为确保五台县气象探测数据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障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不被破坏,请各单位和个人注意加强对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工作中如有疑难问题,请及时与县气象局联系,联系电话0350-6576006。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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