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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县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时间:2018-05-03       大    中    小     

  五环评函(2018)2号
  
  关于对五台信和旅游度假村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五台县信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五台信和旅游度假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报请批复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在五台县门限石乡石板沟村东南1710m处新建五台信和旅游度假村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9866.3m2,规划用地面积为45411m2(68.1亩)。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风情商业街、酒店、度假公寓、书画苑、禅修院、摄影艺术展览、公厕、游客中心、水上景观、陆地景观、绿地景观。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万元。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相关要求。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落实施工期扬尘、污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现场设置施工围挡(墙),围挡下方设置不低于20cm高的防溢座以防止粉尘流失,采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洒水压尘,设置车辆清洗点和沉淀池;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下层清水全部回用于施工生产、洒水降尘,不得外排;采取围挡(墙)、物料遮盖、定期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减少扬尘;禁止夜间(22:00-06:00)施工,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生活垃圾定期交由门限石乡政府集中处置,禁止乱堆乱放,建筑垃圾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
  2、落实运营期污水污染防治措施。厨房污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再汇合其它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排入本项目设置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景观用水、绿化用水、道路洒水。
  3、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只在非采暖季运行,采暖季不运行。
  4、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油烟机风机、水泵等,采取安装消声器、密闭、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
  5、落实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置,餐厨垃圾由门限石乡政府清运处理。
  6、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制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确保环境安全。
  三、做好信息公开。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与周边公众的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落实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须按《报告表》提出的规定程序分期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五台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负责项目的环境监督检查工作。
  
  
  
  五台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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