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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县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时间:2018-03-02       大    中    小     

 

 

根据《中共五台县委、五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台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五发[2009]24号)文件,设立五台县粮食局(以下简称县粮食局)正科级建制,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加强对粮食(含食用油)战略性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深化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善县粮食储备体系,健全粮食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执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并加强对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管理,加强对全县粮食购销和县储备粮油的管理、指导、协调,加强同粮食主产区的产销合作,提高全县粮食供应的保障能力。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拟定本县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食的建议;拟定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

(三)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组织实施全县粮食“放心粮油”工程建设。

(四)制定全县粮食流通和县级储备粮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对粮食收购、销售、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监测;开展粮食收购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承担粮食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对执行省市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组织实施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负责全县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粮食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开展粮食流通的对外合作和交流。

(六)负责全县粮食仓储管理、技术推广和安全储存工作;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七)拟定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国家和省、市、县投资项目。

 (八)承担市、县级储备粮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储备粮油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计划;提出县级储备粮油规模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县储备粮油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县储备粮油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制定县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九)维护全县粮食市场流通秩序,对全县粮食市场依法进行检查与管理。

(十)负责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制度。

(十一)负责全县政策性粮油业务的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

(十二)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粮食局设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各项工作,保证机关工作正常运转。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信访、保密、保卫、会务、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工作,粮食工作动态信息;督办检查各项工作部署的实施,综合文件的起草,以及机关行政事务和公共财产管理;承担职工教育、离退休干部管理;承担全县粮食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等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普法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和企业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组织起草全县粮食流通法规草案和有关政策;负责机关和在城企业单位的党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承担部门预算及有关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粮油收购资金、市、县储备粮油基金等各项政策性资金的管理工作;配合财政部门做好粮食风险基金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粮食系统财务挂账的管理、消化工作;负责粮食行业财会资料的统计、编报工作。

(二)综合股

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提出动用县级储备粮油的建议;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油的规模、整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计划;

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粮食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负责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提出政策性粮油购销价格建议;负责城乡粮油网点规划;负责组织和协调政策性粮食的运输;组织实施全县粮食“放心粮油”工程建设,以及其它相关业务工作。

拟定粮食仓储、基建规划及有关年度计划;负责市、县储备粮油管理,储备粮油代储资格认定;制定县储备粮油库存和轮换管理制度;组织储粮新技术的研究、推广;承担粮食仓储管理和安全储存工作;负责全县粮油仓储设施和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的投资统计工作;承办粮食流通设施国家和省、市、县投资项目的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全县粮食企业粮油仓库设施的管理使用情况;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粮食标准;承担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落实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对粮食收购资格进行审批核查;落实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办法;监督检查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油计划、数量、品种、质量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组织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一)人员编制

县粮食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

(二)领导职数

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经济师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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