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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0-06-29      来源: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五台县鑫盛源新型墙材有限公司年产6500万块煤矸石烧结砖新型墙材项目 

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县东雷乡372m 

五台县鑫盛源新型墙材有限公司 

深圳市星月之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年产煤矸石烧结砖6500万块(标砖),总建筑面积3700平方米。新建原料棚1650m2、原料破碎车间350m2、陈化库550m2、成型码坯车间550m2、隧道窑生产线2条、办公生活设施600m2,成品砖堆场硬化1900m2,配套厂区绿化、水电设施及相关设备等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五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五发改备案发【2019】16号”文对项目进行了备案,生成项目编码为:2019-140922-30-03-005128 

1、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水、扬尘、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采取边界围挡、物料遮盖、定期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减少扬尘;禁止夜间施工,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在清理建筑垃圾过程中首先考虑回收利用,可利用的材料供给周边地区修补道路使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及时运送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采取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减少场地四周的植被破坏,及时做好生态恢复与周边绿化工作。  

2、严格落实运营期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设置1座25m3的洗车沉淀池,洗车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设置1座5m3的生活污水沉淀池生活污水经厂区地下管道集中收集于沉淀池,沉淀后道路洒水,不得外排。 

3、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采用全封闭结构,库内及厂区地面硬化,定期洒水降尘;粉煤灰仓仓顶通风口处设置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粉尘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破碎机、筛分机各粉尘产生处设置密闭集气罩,并于车间中部设置一台袋式除尘器,集气罩收集废气均经过管道输送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粉尘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干燥焙烧窑烟气排放口采用脉冲袋式除尘系统+SCR脱销装置+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艺对烟气进行治理,处理后废气经30m高排气筒排放,并在烟气排放口需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及PH自动控制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表3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生产设备和运输车辆,在设备选型时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加强维护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5、严格落实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除尘灰、脱硫渣、不合格废砖、职工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全部返回陈化后搅拌机搅拌后重新成型,不外排;除尘灰、脱硫渣及不合格废砖直接回用于生产,实现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在1座10m2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严禁随意堆放,危废暂存库的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 

6、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必须满足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五台分局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33.610t/a,颗粒物11.190t/a,氮氧化物7.780t/a。 

7、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营运期间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开展环境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8、认真履行《报告表》制定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加强污染物排放日常监测、监督,及时上报监测数据,建立污染源档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五台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投资项目和生态环境股   0350-8759020 

公示时间:2020年629日-2020年71日(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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