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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5-28 来源:
2020年5月28日我局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5月28日-2020年6月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0-8759000
通讯地址:山西省五台县台城镇府东街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035500
审批文件名称
文 号
审批时间
审批文件全文
五台县东冶镇大朴白云岩经销部3万吨白云岩技改达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五审管函〔2020〕31号
2020-5-28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