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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台县白家庄镇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时间:2020-04-23      来源:

  五审管环函〔2020〕6 号 

五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你单位报送的《五台县白家庄镇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报批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拟在五台县白家庄镇白家庄村新村南新建五台县白家庄镇污水处理站项目,占地约1320㎡,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处理规模为100m3/d、200m3/d的污水处理站各一座和约400m的污水管网。项目采用“格栅+A2/O+MBR+消毒”工艺。项目总投资364.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5万元。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报告表》及本批复的规定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和环保有关政策规定,并按标准的生产工艺、规模建设。 

  2、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水、扬尘、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处理后农用,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采取边界围挡、物料遮盖、定期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减少扬尘;严格控制高噪声施工机械的作业时间,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弃土方及时回填,用作厂区绿化用土,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垃圾场处置。 

  3、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生活用热采用电能,禁止建设燃煤设施(设备)。对场内道路进行硬化并及时洒水抑尘,恶臭气体采取“封闭结构+洒除臭剂”等措施处理,同时采取加强绿化、加强生产管理等措施,减轻大气环境影响。 

  4、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给排水系统,进水满足工程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出水COD、氨氮、TP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4/1928-2019),其它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认真做好场地分区防渗工作,加强地下水防控措施,防止造成地下水环境污染。 

  5、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消声、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6、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严防二次污染。栅渣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污泥定期用泵车吸走外委处置。 

  7、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运营期规范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与应急能力,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三、做好信息公开。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与周边公众的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五台分局负责项目现场环境监督检查工作。 

  五台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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