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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0-03-17      来源: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五台县耿镇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五台县耿镇镇耿镇村南650m处 

五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山西沁润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一座处理规模为600m3/d的污水处理厂和约9.3km的污水管网 

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和环保有关政策规定,并按标准的生产工艺、规模建设。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生活用热采用电能,禁止建设燃煤设施(设备)。对场内道路进行硬化并及时洒水抑尘,恶臭气体采取"封闭结构+洒除臭剂"等措施处理,同时采取加强绿化、加强生产管理等措施,减轻大气环境影响。恶臭气体排放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相应要求。 3、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给排水系统,进水满足工程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出水COD、氨氮、TP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4/1928-2019),其它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 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认真做好场地分区防渗工作,加强地下水防控措施,防止造成地下水环境污染,按照环境监控规定的相关要求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消声、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5、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严防二次污染。栅渣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污泥经浓缩脱水后合格处理。 6、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对各类废水池和污水管道应采取相应防渗措施,制定规范有效的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应急管理,确保水环境安全。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五台分局管理股0350-6522215 

公示时间:2020年317日-2020年319日(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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