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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0-03-06      来源: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五台县城区洁源生活垃圾处理厂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项目

五台县台城镇东岗村东南700m处

五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太原市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300m2,投资额650万元,建设渗滤液处理工程,主要为ABR、A/O池、二级DTRO及配套设施和环保工程

1、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水、扬尘、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得外排;采取边界围挡、物料遮盖、定期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减少扬尘;通过禁止夜间(22:00-次日06:00)施工、禁止鸣笛等措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时送往填埋场进行处置;施工现场不得设混凝土搅拌站,所需混凝土全部外购;采取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减少运输道路两侧生态破坏,及时做好厂区绿化工作。

2、严格落实运营期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工作人员的盥洗生活污水,全部排入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渗滤液处理尾水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 2008)表3特别排放限值,可用于道路洒水和绿化用水,剩余部分送至县城污水处理厂,不直接外排。

3、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化池产生的臭气经过管道抽入除臭装置处理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15m排气筒污染物排放量限值要求;综合车间(ABR和二级DTRO)要安装排风机加强车间通风,厂界周围加强绿化。

4、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风机、泵类等,在设备选型时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针对性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震,绿化降噪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

5、严格落实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办公管理区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污泥处理后运输至填埋场填埋处理;废滤膜、滤芯由厂家回收,不在站内存放;废矿物油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6、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运营期规范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与应急能力,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2

五台县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五台县沟南乡沟南村东北100m处

五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太原市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新增15000m3/d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占地总面积21460m2,投资额7212.96万元

1、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水、扬尘、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得外排;采取边界围挡、物料遮盖、定期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减少扬尘;通过禁止夜间(22:00-次日06:00)施工、禁止鸣笛、禁用喇叭口哨等措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及时送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建筑垃圾运往填埋场处理;施工现场不得设混凝土搅拌站,所需混凝土全部外购;采取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减少运输道路两侧生态破坏,及时做好厂区和厂界四周的生态恢复工作。

2、严格落实运营期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厂不新增定员,不增加生活污水。入厂污水经过“预处理+复合A/A/O池+改良A/A/O池+沉淀过滤”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要求,其中COD、TP和NH3-N三项指标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Ⅳ类水体标准。处理水可用于县城及周边村庄道路洒水和绿化用水,剩余部分直接排入滤泗河,不会改变地表水环境。

3、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细格栅间和2座改良A/A/O间产生的臭气经过管道分别进入3台除臭装置处理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15m排气筒污染物排放量限值要求;污泥浓缩池附近喷洒除臭剂,种植除臭植被。

4、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风机、泵类、搅拌机等,在设备选型时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针对性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震,绿化降噪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

5、严格落实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污泥处理后运输至县城填埋场填埋处理;废矿物油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6、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制定运营期规范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与应急能力,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五台分局管理股0350-6522215

公示时间:2020年36日-2020年310日(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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