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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0-02-24      来源: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徐向前故居和纪念馆红色旅游公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县东冶镇、建安乡

五台县交通运输局

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起点位于五保高速建安收费站出口,路线由南向北途经东建安村、永安村,终点项目位于东冶镇接省道台忻线K52+000处,路线全长6.743公里。本项目沿线利用维修原有桥梁、涵洞各一座。本项目全线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8.5m(分离式路基宽度为5m),本项目建成后将与其它公路一起,加强了五台县内部之间的区域联系,大大完善了山西省干线公路网的通达性。项目建设总投资2232.87万元,其中每公里造价为331.1403万元。

1、认真落实施工期扬尘、污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定期洒水抑尘、路面硬化、物料遮盖、覆盖运输等措施减少扬尘;施工生活污水排入当地就近旱厕;禁止夜间(22:00~06:00)施工,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应限制要求;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建筑垃圾运往填埋场进行合理处置;施工现场不得设置沥青拌和站;采取合理的施工方案,及时做好生态恢复与道路沿线绿化工作。

2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加强公路管理,确保公路通畅,提高车速,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后期工作中加强绿化,利用植物来吸收污染物,减轻污染。

3、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安装隔声窗、加强绿化、限制过村路段车速、禁鸣标志等降噪措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类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类标准相关要求

4、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制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确保环境安全。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五台分局管理股0350-6522215

公示时间:2020年2月24日-2020年2月26日(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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