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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11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时间:2019-12-26      来源:

  按照《忻州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清单》(以下简称《整改任务清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整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的通知》要求,五台县委、县政府组成验收组对《整改任务清单》第11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省级《整改方案》问题第三十四条)“重型柴油车尾气管控薄弱。山西省机动车尾气监管能力不足,工作推进滞后。截至督察时各市均无固定式设备投用,仅长治、晋城各配备了1台移动式设备。此外,除晋城、临汾有18台便携式执法设备外,其余地市无一配备。多数地市重型柴油车路检路查工作流于形式,检查数量少,处罚金额低。吕梁市、晋中市货运车辆日均通行量均达数万辆次,但20181—10月,吕梁市路检路查1063辆,发现超标462辆,处罚7辆,处罚金仅700元;晋中市路检路查3222辆,发现超标147辆,处罚2辆,罚金仅200元。这种做法没有起到震慑效果”。 

  二、整改目标 

  逐步形成“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建立生态环境、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路检路查工作机制。 

  三、完成情况 

  1、加强机动车尾气监管能力建设。市生态环境局五台分局配备3套了便携式监测设备。五台县嘉远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现有检验检测设备5套,已通过山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检定/校准,现有环检线3条,截至11月底,排放污染物检测8480辆。五台县永昌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监测设备2套,已通过山西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检定/校准,现运行环检线1条,截至11月底,排放污染物检测4273辆。 

  2、加大路检执法力度。建立柴油货车路检路查长效工作机制,我县成立了由县交警、生态环境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在豆村镇李家寨村和东冶镇济胜桥设置了2个重型柴油货车尾气检测点,严查柴油车尾气超标排放,检测发现尾气超标车辆41辆次,下达《机动车尾气检测限期治理通知书》30份;下达《机动车尾气检测超标情况通知书》11份,移交县交警部门处理,县交警部门已对6例“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作出处理。县交通运输部门强化路面巡查防控,严查各种违法行为,通过国家机动车超标排放数据平台,责专人将相关信息上报,实现信息共享。 

                      中共五台县委  五台县人民政府                                  

                               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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