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政府 忻州市政府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

五台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1号整改任务阶段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时间:2019-12-26      来源:

  按照《忻州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清单》(以下简称《整改任务清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整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的通知》要求,五台县委、县政府组成验收组对《整改任务清单》第1号整改任务阶段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省级《整改方案》问题第一条)“山西省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对全省生态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缺乏清醒认识,工作紧迫性和主动性不强,在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一些地方和部门新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受长期积累形成的粗放式发展思路影响深刻,发展的路径依赖较为严重。还有一些地方和部门政治站位不高,动真碰硬不够,在推进工作时能拖则拖,部署多、落实少”。 

  二、2019年底阶段整改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敢于动真碰硬,提升工作标杆,坚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三、完成情况 

  1、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全力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切实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五台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相关县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及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五台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2019年我县在12次县委常委会议和10次政府常务会议中,传达、研究和安排部署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生态环境方面的重要文件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都要作出批示,安排分管县领导具体落实。重要工作由县长亲自协调、亲自处理、亲自督办。紧急事项第一时间安排、第一时间研究、第一时间落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不定期的深入乡镇、企业现场检查和督察,现场解决问题。 

  3、严格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认真贯彻执行《五台县环境监管网格划分实施方案》、《五台县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环境保护职责体系,形成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4、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了“六·五”环境日宣传纪念活动,发放宣传手册1万余份,发送短信3万条,呼吁全县人民参与环境保护,同心共创绿色家园,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高了全县人民群众生态文明意识。 

  5、严厉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美丽新五台为目标认真组织开展“百日清零”、“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等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打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净化和规范全县市场经济次序,推进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9年,县生态环境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8份,罚款32万元。 

                     中共五台县委  五台县人民政府                                  

                               20191226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