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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18-00202 | |
发文字号:晋教学[2017]3号 | 成文时间: |
发文机关:山西省教育厅 | 主题词: |
标题: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18-01-10 |
时间:2018-01-10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时间:2017-12-22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高校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高校党委主体责任,结合本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际,理清思路、改进措施,进一步增强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通知精神。要认真学习领会[2017]11号文件精神,将通知内容层层传达学习,深刻把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作为学校工作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
三、要强化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对照通知要求,鼓励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健全就业创业服务保障体系,广泛宣传基层就业创业毕业生典型事迹,为做好2018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