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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4-023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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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省财政下达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52.03亿元 | |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日期:2024-07-23 |
时间:2024-07-23 来源:
7月19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日前省财政下达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52.03亿元,用于落实学生“两免一补”、营养膳食补助、校舍维修改造等政策,切实加大资金投入,优化政策供给,提升管理绩效,全力以赴服务保障我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今年,我省提高了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预计全省约28万学生获得生活补助。从2024年春季学期起,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小学由年生均1000元提高到1250元,初中由年生均1250元提高到150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继续按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的50%核定。
同时,落实好学生“两免一补”和营养膳食补助政策。省财政要求各市县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和营养膳食补助等资金,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禁滞拨缓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经费;统筹解决学校自主经营食堂(伙房)供餐增加的聘用人员待遇等开支。
在加大农村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补助力度方面,省财政根据各地报送的安全校舍面积等情况,核定2024年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在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方面,从2024年1月1日起,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由年人均3.52万元提高到3.88万元。同时,扎实做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重点工作,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各地落实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加大对购买民办学位较多县区的支持力度,支持巩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成果。
下一步,省财政将把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纳入直达资金,实行动态监控,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和引导全省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任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