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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4-0299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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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全省开展高处作业“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24-09-02 |
时间:2024-09-02 来源:
为深刻汲取我省高处坠落事故教训,近日省安委办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各行业领域开展高处作业“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和治理高处作业事故隐患,加强全省高处作业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遏制高处作业事故。
专项整治行动从8月20日起至11月底结束,分为动员部署、监督检查、总结评估三个阶段,主要围绕企业管理、教育培训、精准执法、事故查处、反“三违”行动5方面28项内容开展整治。此次行动已纳入全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督检考”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督导检查工作内容。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分级分类监管原则,在专项整治期间对所属企业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企业未建立高处作业项目台账、未持证上岗、未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高处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安全防护设备质量不合格、防护用品缺少等行为;对严重违法行为要依法采取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采取立案查处、追责问责、公开曝光和“一案双罚”;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力,以及工作滞后、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导致高处坠落事故屡禁不止的,要进行曝光、通报、约谈;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生高处坠落安全事故的,要追究企业责任和监管部门责任,坚决做到“一案双查”;对瞒报、谎报等性质恶劣的,在“百日”安全专项整治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提级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