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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4-020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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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省应急管理厅提出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和考试机构(点)“提质达标”专项工作 |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日期:2024-06-28 |
时间:2024-06-28 来源:
日前,从省应急管理厅传来消息,该厅从6月17日起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和考试机构(点)“提质达标”专项工作,持续至10月底。
此次专项工作重点对所有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和考试机构(点)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通过专项工作,达到“三个全面两个一批”,即: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基本条件全面达标,考试机构(点)的规范管理全面提档,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考试使用真实的实操设备全面实现,淘汰一批不符合基本条件的培训机构和考试把关不严的考试机构(点),推广一批培考机构(点)的先进工作经验。
省应急管理厅要求,6月底各培考机构(点)要严格按照方案,认真开展自查整改。8月底前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培考机构(点)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重点围绕专(兼)职教师和管理人员条件、培训场所安全、设备设施配备、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制定、教室(考场)监控视频联网等内容,完成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的现场查验工作,特别是要通过试讲、抽考等形式对专(兼)职教师和管理人员能力素质进行评估并建档备查,确保其具备相应专业教学或管理能力。同时对培训机构2023年以来的按纲施训、档案管理、秩序规范等情况是否符合规定,考试机构(点)“教考分离”是否严格执行,实操考试是否超能力承接、走形式通过,考试档案是否进行规范化管理,考务人员是否认真履职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处理。
省应急管理厅将同步对各市开展督查检查,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把报告材料及现场查验关。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要对条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存在虚报、瞒报、谎报或提供欺骗、虚假信息等情况的,一经发现,严格查处。(王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