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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0-003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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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五台县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20-02-18 |
时间:2020-02-18 来源: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相关工作的通知》(忻政办发电〔2020〕1号)以及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县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现将我县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办、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以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公开机制,拓展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我县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报刊、政务公开栏、宣传窗、电子屏、新闻媒体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00余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168条,解读回应101条,网站互动交流栏目共处理信件55条。随手拍全年收件281件,办结281件,办结率100%。政务服务网办件量达3427件,其中自然人办件2315件,法人办件1112件。“五台发布”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230条,粉丝量达217人次。 全年政府网站独立访问用户35832个,总访问量83471次。
1.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我县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财政信息专栏,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预决算公开平台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率达到100%。
2.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对纳入年度重点工程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定期发布项目审批、进展、建设信息。重点工程的审批信息由有关职能部门完成审批后及时公开;施工项目由建设单位按月公开实施信息,并适时公开重要节点进度信息;有关部门做好招投标、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竣工备案、协调成果等事项信息的公开工作。
出台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的有关文件,明确公开的主体、范围、程序等。将土地矿业权、碳排放权、排污权、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林权转让等交易活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以及履约信息都要在平台上统一发布,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
3.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情况。进一步明确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程序等,将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公车拍卖、公立医院药品采购,以及国有产权、土地矿业权、碳排放权、排污权、林权转让等交易活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通过平台依法统一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及履约等信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
4.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以社会高度关注、公益色彩浓厚的社会公益事业为重点,着力推进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公共交通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5.“放管服效”改革信息公开情况。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效”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重点领域改革和政务服务效能水平双提升行动、实施“区域评估”、试行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制度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快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将检查处置结果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公开。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二)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不断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投诉举报、责任追究、保密审查、考核等制度。积极通过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建立了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源头管理,建立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
1.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继续做好政府网站“日巡查、月普查、季通报”递进式监管工作,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的管理水平。
2.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监管,切实解决好部分政务新媒体功能定位不清晰、信息发布不严谨、建设运营不规范和账号开设随意性强等突出问题,严格规范开设备案和内容管理,进一步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网络互联互通的优势,实现各平台信息资源共享、功能优化融合。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日常监管和维护,探索建立运行管理制度和考核评价机制,对一些运营维护差、关注用户少、重复建设的予以关停整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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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
|
|
规范性文件 |
5 |
5 |
5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065 |
-311 |
99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9 |
-3 |
858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8 |
-2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9 |
4223.56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
|
|
|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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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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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县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创新思路,加强督促考核,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工作方式创新方面仍需改进提高。二是主动公开的范围需要进一步扩大,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务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的运用还不够广泛。四是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仍需增大。一些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还有待增强。
下一步,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县政府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形成保障体系。
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多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是加大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和利用力度,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效果。
四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通过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政务公开工作,营造良好的政务公开工作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突出对政务公开典型经验、典型做法的宣传报道,特别是要加强通过政务公开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的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使政务公开下基层、进社区、入民心,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各乡镇、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五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