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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台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6-17      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驼梁风景区服务中心,五台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县直各局、办:

  《五台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五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4日

  五台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为指导实施好中央财政支持我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带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规模经营,切实做好我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工作,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办发〔2024〕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产业发展现状。五台县辖14个乡(镇)和驼梁景区, 249个行政村,粮食作物播种面积38.3万亩,2023年玉米播种面积26万亩、马铃薯播种面积5万亩、高粱谷子等小杂粮7万亩。近年来,我县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展粮食高产稳产生产技术模式攻关,粮食产量稳步增长。

  (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现状。近年来,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基础上,我县逐步引导土地向种粮大户、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经营范围、服务能力和服务区域得到明显提升。截至目前,全县土地流转面积达到9.4万亩。以此为基础,与玉米生产经营相关的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态势良好;现有百亩以上种粮大户200余户;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300家。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从业人数约为10000余人,拥有各类作业机械近2500台套,这些社会化服务组织对于促进我县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

  二、项目目标

  省农业厅2024年下达我县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补助资金230万元,任务目标为完成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3.453万亩以上。(绿色防控、机收机运、秋深松(耕)三个环节)。扶持一批规模化、专业化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为小农户开展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服务,实现专项服务标准化、综合服务全程化,集中连片推广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把小农户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内容及规模。优先实施良种订单优质玉米、马铃薯、

  大豆、小杂粮等作物托管服务,全县生产托管服务总面积达到3.453万亩以上。

  (二)补助环节。按照“围绕主导产业、突出重点环节、扩大覆盖范围、集中连片推进”的原则确定主要补助环节,主要环节包括玉米、马铃薯、大豆、小杂粮的病虫草害绿色防控、机收机运、秋深松(耕)环节(已享受相同项目补贴的不能重复享受)。

     (三)补助对象和方式。补助对象为与服务组织签订生产托管合同并享受托管服务的农户或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补助方式:(1)服务组织收取托管农户全款托管费用时,补助资金补贴托管农户;(2)若服务组织少收取托管农户托管费用时,相应补助资金补贴服务组织。补助资金最终受益的是农户;(3)集中连片的示范区涉及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接受托管服务的,可适度补贴,但要合理确定享受项目任务补助资金总量上限,最多补助不超过2万元,防止“政策垒大户”  

  (四)补助标准。服务组织与服务对象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以及服务内容,全程托管(绿色防控、机收机运、秋深松(耕)三个环节),财政补助单季作物亩均补助不超过 65元;部分托管按托管项目服务价格的30‰补助;对贫困地区、丘陵山区,原则上财政补助资金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额不超过130元。鼓励对撂荒地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五)项目实施范围。在我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比较充分、基础条件较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靠前的10个乡(镇)作为实施区域。以玉米、马铃薯、大豆、杂粮等作物为主,各个环节开展生产托管服务。

  (六)项目时间安排。本次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为2024年度下达任务,具体实施时间为2024年全年,根据生产实际并结合农时和托管合同实施完成。

  四、项目服务组织主体选择标准

  (一)托管服务组织标准

  公开规范、择优选择具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村集体组织、服务性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生产托管服务组织,优先支持安装机械专业监测传感器的服务主体。选定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服务能力强、服务范围广、市场化运营规范。

  2.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

  3.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4.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机械和设备(农机手必须持有有效驾驶证,农业机械必须年检合格)。

  5.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

  理解托管服务内涵,以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为服务内容的乡村联合服务组织优先。

  (二)优选标准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优选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涉农企业。承担全程托管项目,根据托管服务组织自行拥有农机具数量合理确定托管面积。全程托管面积最高不超过 3000亩,部分托管单机服务面积最高不超过2000亩。已承担农机部门深松作业项目的农机具必须在完成农机部门深松作业作务后方可承担生产托管服务项目,且单机服务面积最高不超过1000亩。

  (三)确定主体

  根据报名条件,由生产托管工作专班组织专家团队对所有参与报名的服务组织进行初审、复审,综合评判,确定实施主体,条件相近时,优选有能力的服务组织,服务组织须在县农业生产托管办(以下简称“县托管办”)登记备案,确定实施主体后,在五台县政府网站或电视台公示。

  五、项目实施流程

  (一)宣传发动。县托管办就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工作安排启动会暨培训会,布置落实试点工作任务,明确试点工作责任。

  (二)确定服务组织。深入调研,广泛了解广大农户和规模生产经营主体需求意愿,掌握当地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及专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服务价格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基础上,公开规范择优选择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促进公平竞争的社会化服务市场形成和切实保障服务效果。

  托管服务组织要经过先报名后遴选,经县托管办考察通过后在五台县政府网站或电视台公示服务组织名单,并公示举报电话。

  (三)签订服务合同。参加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要与农户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服务面积(以确权后土地承包经营权面积为准)、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质检验收等。

  (四)提供作业服务。服务组织按照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五)检查验收。每个作业环节服务结束后,项目实施主体要及时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后向县托管办及时报送资料,同时提交验收申请,县托管办将组织人员进行抽验,抽验收比例不低于实施托管面积的10‰,并出具验收报告。对验收不合格整改后仍不符合标准的,取消其补助环节。

  (六)拨付补助资金。资金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

  即每个环节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向县托管办申请兑付补助资金,按照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对服务对象进行补助。

  (七)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完成后,县项目领导小组将严格按照山西省农业厅、山西省财政厅出台的《山西省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晋农财〔2018〕25号),组织进行绩效考评,对我县整体项目进行全面总结,查找问题与不足,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进一步完善社会化服务方案。

  (八)项目退出机制。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等情况,对工作组织不力、未按要求开展工作的实施主体坚决退出试点范围。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抓好项目实施。同时做好政策宣传,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

  (二)强化资金监管。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的通知》(农经综函〔2022〕59号)要求,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购置设施装备、安装作业监测终端、建设信息化平台、列支工作经费和培训经费、发放普惠性补贴等非服务性环节。不得将经营主体或服务主体为自身流转的土地提供作业服务纳入补助范围。两家及以上经营主体或服务主体不得通过互相提供交叉作业服务获取补助资金。不得受理以中介机构名义代理申报的资金项目,不得将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县财政局要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根据工作进度情况拨付财政补助资金,掌握工作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防止财政资金“跑、冒、滴、漏”,对违规挪用、套取、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要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查处,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三)保障工作经费。为确保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顺利实施,县财政局要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经费。包括工作人员检查督促差旅费,专家团队服务、宣传培训与进村入户指导、监督检查、项目验收、试点经验总结和完善政策措施等费用共计10 万元。

  (四)加强宣传引导。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服务质量和价格的监管,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引导工作,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两个积极性,营造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良好环境,鼓励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

  附件:五台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服务项目工作专班名单

  附件

  五台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服务项目

  工作专班名单

  组  长:田江波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张淑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安荣华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成  员:胡云山  县财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张胜勇  县审计局党组成员、一级主任科员

              孟力军  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负责人

              高文军  东冶镇镇长

              王  尧  建安镇镇长

              朱建峰  阳白乡乡长

              张俊飞  台城镇镇长

              韩军伟  沟南乡乡长

              李  玲  东雷乡乡长

              郑鹏伟  茹村乡乡长

              李志峰  豆村镇镇长

              毛俊峰  蒋坊乡乡长

              费志国  白家庄镇镇长

              毛跃龙  陈家庄乡乡长

              张智琴  高洪口乡乡长

              刘永宏  耿镇镇镇长

              王  丹  门限石乡乡长

              韩子杰  驼梁风景区服务中心主任

  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孟力军兼任。

 

相关文件: 【图解】五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台县2024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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