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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台县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4-30      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驼梁风景区服务中心,五台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县直各局、办:

  《五台县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五台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

  五台县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

  发展条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23〕14号)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忻政发〔2024〕3号),鼓励、支持和引导我县个体经济健康发展,持续推动创业创新、稳定扩大就业,维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一)便捷准入。加快推进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落地见效,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山西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放宽准入条件,降低创业成本。推行实名认证制度,提高企业开办身份验证服务水平,完善身份验证方式。全面实施“一网通办”“全程网办”“一业一证”“证照分离”改革。推进集群注册工作,探索集群登记模式,增加经营场所有效供给,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对纳税人进行分级分类管理,依托征纳互动平台等渠道,为个体工商户提供动态化、网格式、套餐式服务,便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持续开展税邮合作,为个体工商户开展发票免费邮寄服务,便利办税用票。(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驼梁风景区服务中心)

  (二)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不得以行政规范性文件、会议纪要等设置附加条件、歧视性条款。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保障个体工商户平等享受政策支持。按照国家路线图、时间表,在电信、金融服务业等领域放宽市场准入。在土地使用、税费征收、融资贷款、用水用电用工等方面,保证个体工商户与其他经营主体享受同等政策,做到信息平等、规则平等、机会平等。(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税务局、县发展研究中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五台监管支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驼梁风景区服务中心)

  (三)减轻经营负担。加强重点领域收费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水价格加价行为,遏制各类转供电环节的违规收费行为,减轻个体工商户水电费负担。提高水电气暖等商品和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严格落实“三省”“三零”用电报装服务举措,切实将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至终端用户。依法查处平台经济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推进柔性执法、非强制性执法,对符合“首违不罚”条件的个体工商户,严格按照规定实行“首违不罚”,为个体工商户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能源局、县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驼梁风景区服务中心)

  (四)减轻办税缴费负担。配合市税务局梳理税费种内、税费种间数据勾稽关系,在平台功能上线运行后,积极宣传推广税费申报数据智能预填和优惠政策智能选择功能,对动态定制化申报、自动计算应纳税额、动态生成申报表等功能进行培训辅导,个体工商户确认或补正后即可线上提交,减轻其办税缴费负担。(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五)全面实施信用监管。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对暂时失联或未按时报送年度报告,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提供便利服务,严格依据相关规定落实“首违不罚”,并给予适当的免罚宽展期。支持个体工商户重新取得联系或补报年度报告后及时恢复正常经营状态,重塑良好信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切实加大帮扶力度

  (六)构建“保险保障”模式。严格落实《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忻州市财政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忻州监管分局关于转发山西省个体工商户保险保障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忻市监信用〔2023〕202号),引入商业保险机制,由财政全额拨款,省市县三级财政按比例分级负担,为全县所有正常开业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提供保费,出现因经营中断、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第三者责任赔偿等情形时,为个体工商户提供全方位保险保障。(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五台监管支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驼梁风景区服务中心)

  (七)延续税费减免政策。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税收优惠政策及重点群体、退役士兵创业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八)强化金融帮扶。鼓励商业银行根据综合信用信息给予个体工商户授信额度。推动个体工商户信用贷款和“首贷户”扩面增量,持续加强“首贷户”培育拓展,丰富信贷产品,推广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类信贷产品,满足“短频急快”的融资需求。优化贷款流程,提高贷款的可获得性。鼓励经办银行运用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加大创业就业信贷支持力度。持续加强通报监测,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深化“银税互动”“信易贷”融资,切实加大个体工商户信贷投放,提升普惠金融服务,不断扩展贷款覆盖面。(责任单位:县发展研究中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五台监管支局)

  (九)减免检验检测费用。减半收取餐饮住宿业个体工商户电梯、锅炉、锅炉水(介)质等检验检测费用。鼓励政府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法人性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认证机构为其他行业个体工商户以非营利方式提供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责任单位: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发展。引导和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开展纾困帮扶行动。引导平台企业开展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现代物流、在线新经济、跨境电商等培训,吸引就业创业,带动多产业融合模式发展。挖掘平台企业独特优势,创新流量扶持模式,助力个体工商户“爬坡过坎”。鼓励平台企业以数字化手段提升网络创新活力,优化管理服务水平,提升个体工商户入驻平台便利度。(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一)鼓励支持打造线上线下大型电商产业园区。鼓励支持运用“互联网+产业园区”模式,打造“实体经营+平台经济”相结合的线上线下大型电商产业园区,拓展个体工商户经营渠道,推动形成产业集聚地。争取平台经济头部企业在园区设立地区性总部、区域运营中心,推动统一销售结算。(责任单位: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驼梁风景区服务中心)

  (十二)探索开展分型分类帮扶。鼓励探索实施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帮扶措施,按照经营时间、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纳税记录、社保记录、商标品牌、专利持有等要素建立“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和“名优特新”分型分类标准,定期开展帮扶对接活动,听取个体工商户诉求,跟踪了解发展情况,开展针对性扶持,提升整体发展质量。(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研究中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五台监管支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驼梁风景区服务中心)

  (十三)提升市场竞争力。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大力推广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和“一企一策”“一品一策”等精准化帮扶举措,提升个体工商户市场竞争力。深入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细化帮扶措施,创新服务模式,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相关计量技术服务,继续对强检计量器具免费进行检定。(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十四)持续做好培训工作。加大对经营者的培训力度,对有“个转企”意愿的,从事新兴行业、现代农业、特色产业、现代服务业的,以及愿意主动参与培训的创业群体开展培训,有效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所需培训经费参照现行培训费标准,由县财政统筹现有经费渠道予以保障。加大“个转企”支持力度,健全完善“个转企”培育机制,认真落实我县“个转企”奖补政策,引导个体工商户转企转型发展。(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驼梁风景区服务中心)

  (十五)建立表彰奖励机制。对于运行良好、管理规范、诚信经营、具备良好发展前景和参与重点新兴产业竞争的,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业创新等方面发挥典型作用的个体工商户,各部门依职责落实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提高个体工商户的职业荣誉感。(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驼梁风景区服务中心)

  三、持续加强服务保障

  (十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个体工商户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持续指导个体工商户开展党员“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等活动。加强“小个专”党建工作,提升“小个专”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不断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提高党建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七)推动服务体系建设。探索运用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共享模式,整合和优化各类社会资源,强化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建立个体工商户公共服务平台体系,覆盖各细分行业领域,提供贴近个体工商户需求的法律政策、市场供求、招聘用工、创业培训、金融支持等服务。(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展研究中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五台监管支局等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驼梁风景区服务中心)

  (十八)抓好政策落实。要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研究解决堵点难点问题,推动已出台的各项纾困政策落地落实,为个体工商户送服务、办实事、解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密切关注已出台政策落实进展情况、困难问题和成效经验,加强对政策落地的跟踪和效果评估。(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驼梁风景区服务中心)

  (十九)强化经营状况监测分析。对个体工商户运行状况进行动态监测统计,及时掌握个体工商户经营状况,开展活跃度、生命周期评价,为政府决策、调整措施提供高质量参考。(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驼梁风景区服务中心)

  (二十)加强权益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向个体工商户收费或者变相收费,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或者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向个体工商户集资、摊派,不得强行要求个体工商户提供赞助或者接受有偿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诱导、强迫劳动者(含骑手等新业态劳动者)登记注册为个体工商户,维护新业态就业人员劳动保障权益。(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驼梁风景区服务中心)

  (二十一)发挥个体劳动者协会作用。各级个体劳动者协会在市场监管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宣传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法规,协助开展个体工商户经营状况、活跃度、生命周期等跟踪调查,提供教育培训等公益性服务,引导诚信自律。协助开展个体工商户表彰奖励工作。(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十二)注重提升整体发展质量。坚持以抓政策落实、促进质量提升为导向,强化部门协同,科学制定考核评价体系,不得将个体工商户数量增长率、年度报告率等作为绩效考核评价指标。(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驼梁风景区服务中心)

 

相关文件:【图解】五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台县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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