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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台县文物安全大起底、大摸排、大整治专项工作行动计划和五台县文物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3-12-20      来源:

  五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五台县文物安全大起底、大摸排 

  大整治专项工作行动计划和五台县文物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驼梁风景区服务中心,五台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县直各局、办: 

  五台县文物安全大起底、大摸排、大整治专项工作行动计划和五台县文物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五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4日 

  五台县文物安全大起底、大摸排、 

  大整治专项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狠抓文物安全,集中围绕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未批先建、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管理、火灾隐患、文物保护工程和考古工地安全等文物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落实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切实遏制各类文物安全案件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员和文物安全。 

  二、时间安排 

  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 

  三、排查范围 

  (一)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未批先建、破坏损毁文物本体和环境、影响文物历史风貌的违规建设行为; 

  (二)长城烽火台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问题; 

  (三)石窟寺、石刻盗窃盗割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问题; 

  (四)革命文物建筑、传统村落、文物古建筑群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管理等问题; 

  (五)博物馆、纪念馆等文物收藏单位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问题; 

  (六)文物建筑构件和附属文物盗窃隐患和安全管理问题; 

  (七)文物保护工程工地和考古工地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问题 

  四、排查整治重点 

  (一)基本建设工程项目 

  1.未履行考古前置程序,擅自进行工程建设; 

  2.未履行行政审批流程,擅自在文物建筑毗邻区域和保护范围内擅自扩建或搭建建(构)筑物; 

  3.未履行行政审批流程,擅自对不可移动文物本体进行拆除、迁移; 

  4.未按照已批复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和文物保护方案进行施工建设; 

  5.其他破坏损毁文物本体和环境、影响文物历史风貌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二)长城烽火台安全管理问题 

  1.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1)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缺位或者职责不清; 

  (2)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3)未公告公示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 

  (4)未树立标志碑、标识牌; 

  (5)文物保护员履职不到位。 

  2.安全巡查检查情况 

  (1)未进行日常安全巡查检查; 

  (2)未按照要求制定安全检查记录档案; 

  (3)安全隐患问题得不到及时整改。 

  (三)设施、预案、演练情况 

  1.安全设施设备建设及日常运行维护情况 

  (1)文物建筑毗邻区域和保护范围内擅自扩建或搭建建(构)筑物; 

  (2)没有安全防护设施、设备; 

  (3)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老化破损,或者将专用器材移作他用; 

  (4)未定期对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进行检测维护; 

  (5)安防、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不能熟练操作控制设备; 

  (6)消防水源、水量和水压等不能满足灭火需求; 

  (7)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畅通,防火间距被占用。 

  2.应急预案演练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1)未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能力不强; 

  (2)未定期组织文物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政策法规、安全知识和操作能力培训; 

  (3)未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防火灭火能力不强; 

  (4)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熟练掌握处置初起火灾方法。 

  (四)各类火灾隐患 

  1.电气安全隐患 

  (1)违规使用电热器具; 

  (2)在文物博物馆单位内为电动车辆充电; 

  (3)违规使用卤素灯、白炽灯、高压汞灯等照明设备,空调等用电设备老旧现象严重; 

  (4)使用刀闸开关,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虚接、乱拉或负荷过载; 

  (5)配电柜(箱、盘)、用电设备、线路接头的危险距离范围内堆放有可燃物,大功率电器散热空间不符合散热要求; 

  (6)可移动式插座或电器设备直接设置在可燃材料上; 

  (7)配电箱没有正确安装,存在漏电危险,以及插座串联或者级联使用; 

  (8)在文物本体上敷设安装用于亮化的电气线路和设备; 

  (9)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场所后不拉闸断电。 

  2.用火安全隐患 

  (1)用于居住或者生产功能的文物建筑内,未采取防火安全措施使用柴火、燃气、煤炭等燃料取火; 

  (2)文物博物馆单位施工现场违规用电动火,未落实现场看护措施; 

  (3)在禁烟场所吸烟或文物保护范围内违规使用明火。 

  3.燃香烧纸隐患 

  (1)在辟为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保护单位燃香、点灯、烧纸等违反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要求,或者构成火灾隐患;燃香、点灯、烧纸等场所消防安全措施不到位; 

  (2)在非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保护单位燃香、点灯、烧纸(帛)。 

  4.危险物品安全隐患 

  (1)在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在指定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易燃易爆物品摆放不符合规定,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 

  (五)文物保护工程和考古工地安全问题 

  1.工地安全责任人缺位或者职责不清; 

  2.未制定或未落实各项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3.未开展施工人员岗前安全警示教育培训; 

  4.未配备必要的人员和文物安全防护设施设备; 

  5.未进行工地日常安全巡查检查; 

  6.施工现场违规用电动火,未落实现场看护措施; 

  7.未对考古作业或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危险区域、部位采取加固、支护、围挡等安全措施; 

  8.未编制人员救护、文物抢救保护等预案。 

  五、工作要求 

  (一)自主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对照文物保护法中赋予的职责,全面梳理文物安全工作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将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无管理使用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自查。对发现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未批先建、破坏损毁文物本体和环境、影响文物历史风貌的相关违规建设行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应责令其立即停工,并及时将情况逐级上报。 

  (二)集中整改。属地各单位要针对问题清单列出整改措施和责任清单,逐一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三)抽查督导。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将成立督察组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督导。此次专项督查由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能源局配合,共派出4个督查组,从即日起对包联乡(镇)和相关单位进行专项督导。对发现严重影响文物安全的问题,县政府将挂牌督办并追责问责。 

  1.督查分组 

  第一组:茹村乡、陈家庄乡、建安镇、沟南乡 

  (国保:五台山尊胜寺、南茹村八路军总部旧址) 

  组  长:罗云峰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胡耀丹  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组  员:武  政  县发展和改革局社会民生股股长 

          高治国  县自然资源局专项行动办主任 

          田  振  县文物保护所助理馆员  

  第二组:阳白乡、东雷乡 

  (国保:南禅寺、延庆寺) 

  组  长:刘贵平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晋华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组  员:白志峰  县交通运输局安全股股长 

          郭晓娟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 

          闫伟峰  县文化综合行政执法队二队队长 

  第三组:台城镇、耿镇镇、蒋坊乡、白家庄镇、门限石乡、驼梁风景区 

  (国保:广济寺大雄宝殿、白求恩模范病室旧址) 

  组  长:刘慧峰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三级主任科员 

          胡  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组  员:张建梅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规划管理股负责人 

          崔宏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郅元元  县文化综合行政执法队办公室主任 

  第四组:豆村镇、东冶镇 

  (国保:佛光寺、徐向前故居) 

  组  长:张玉平  县能源局副局长 

          戎红伟  县文化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组  员:徐军峰  县文物保护所所长 

          周丽琴  县文物保护所助理馆员 

          闫鹏飞  县能源局新能源科科长 

   2.督查办法 

  (1)各组对包联地区2023年开工建设项目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为10%),重点检查开工建设项目考古前置、文物保护行政审批手续履行情况、长城烽火台安全管理、不可移动文物直接责任制落实和自查整改工作情况(具体内容见督查清单)。 

  (2)通过查阅资料、会议座谈、实地检查等相结合方式进行检查。 

   (3)各组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督查,于每月月底前将督查情况报送县文化和旅游局(邮箱:wtwtjmtf@126.com,联系电话:0350—6522614)。 

  附件:1.文物安全大起底、大摸排、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自查表 

            2.督查清单 

 

 

  五台县文物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文物保护利用工作部署,扎实做好文物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为全县文物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结合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 

  要始终将文物保护放在首位,加强对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学习和理解,提高公众对文物保护的认识和意识,精心组织安排,明确责任,迅速部署落实,促进全社会对文物保护工作的支持和参与。 

  二、时间安排 

  2023年12月起常态化持续开展。 

  三、主要措施 

  (一)县直相关单位、乡(镇)党政负责同志主动担任文保宣讲员带头深入基层,开展文物保护知识宣讲,实现文物宣传工作的条块结合,全面覆盖。通过在本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及周边悬挂标语横幅、发放宣传页等方式普及文物保护知识,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 

  (二)县融媒体中心要精心策划和制作文物保护公益宣传片,开设文物保护专版,对文博工作人员和基层文保员进行专访,从多角度开展对文物保护的深度报道。 

  (三)持续开展文物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的“五进”活动,宣传以《文物保护法》为核心的文物保护法律体系,讲好文物故事,讲好五台故事。 

  (四)建设县域文物主题游径,合理释放文物资源。以文旅融合为牵引,在做好文物价值阐释展示的同时,增强文物保护意识 

  (五)举办专题培训班,对领导干部全方位进行文物现状、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等方面培训,树立正确的文物保护理念。 

  (六)各乡(镇)、各部门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文物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要以宣传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文物普法宣传,扩大宣传效果。广泛动员和组织文物保护志愿者、文物保护员等社会力量,引导社会各界增强文物保护意识,增强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文物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文物宣传保护标语 

  附件 

  文物宣传保护标语 

  1.文物保护,缘起于文明,行于传承 

  2.文物保护,保留历史足迹 

  3.文物是传承,保护是承载 

  4.文物是万物之灵,保护是行动之本 

  5.珍爱文物,共护中华文明 

  6.文物保护是一项永恒的工作,要长期稳定、不断完善 

  7.没有文物的保护和传承,民族的历史文化就有失传的可能 

  8.保护文物,是尊重历史、传承文明的生动表现 

  9.文物得以保存,才有我们今天的文明生活 

  10.文物是我们历史的拾遗,保护文物是我们的历史托付 

  11.文物不可再生,加强保护刻不容缓 

  12.“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 

  13.保护文物,守好精神家园,发展社会主义和谐文化 

  14.文物保护,尊重历史,造福今天,开创未来 

  15.保护文物就是保护我们祖先智慧的结晶 

  16.传承文化,保护文物,共创美好未来 

  17.文物是历史的见证,保护文物是维护历史的责任 

  18.珍爱文物,传承文明,让历史与未来相连 

  19.文物是民族记忆的载体,保护文物是维护民族尊严的重要举措 

  20.文物不仅仅是一件件实物,更是我们心灵的珍宝 

  21.保护文物,人人有责,从我做起,从小做起 

  22.千年文明博大精深,后人倍加珍惜和传承 

  23.保护文物,利在千秋 

  24.留住文化根脉,托起民族未来 

  25.保护文物,构建和谐社会 

  26.中华文明博大精深,后人爱护薪火相传 

  27.文物是国家的财产,杜绝侵占或破坏 

  28.古迹属于你,属于我,是我们共同的财富 

  29.保护文物,守望精神家园 

  30.保护文物、继承文化、传承美好 

  31.保护文物,彰显文化底蕴,构筑和谐社会 

  32.文物是国家宝藏,保护是国家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33.保护文物,继承民族文化成果,创新文化发展方向 

  34.文物是传承文化的物证,保护是对文化传承的负责和关怀 

  35.保护文物,保护文明的根基和文化灵魂 

  36.文物是我们的文化瑰宝,保护如同保护自己的事业 

  37.保护文物,彰显文化自信,展现民族风貌 

  38.文物是文化符号,保护是文化坚守 

  39.文物是一座文化大厦,保护是文化传承的基石 

  40.文物是历史文化的见证者,保护是对历史文化的尊重 

  41.文物是智慧的结晶,保护是对智慧的尊重 

  42.保护文物,传递文化智慧,促进社会发展 

  43.保护文物,创造优美的文化环境,让人类文明更丰富 

  44.保护文物,寻找民族文化的发展之路 

  45.文物古迹是民族文化的见证,保护如同保护文化的生命 

  46.珍爱文物,传承文明,保护文化祖先留下的智慧 

  47.保护文物古迹,传承文明,开启全人类文化之门 

  48.文物古迹是我们的人文资源,保护如同保护自然资源 

  49.保护文物古迹,传承文化,弘扬民族精神 

  50.保护文物古迹,让文物光照人类的文明起点

 

相关文件: 【图解】五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台县文物安全大起底、大摸排、大整治专项工作行动计划和五台县文物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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