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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台县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12-17      来源:

  五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五台县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驼梁风景区服务中心,五台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五台县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五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5日 

  五台县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增长的系列决策部署、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2215号)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实施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电〔2022〕99号)要求,充分发挥有效投资对经济恢复发展的关键性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加力推动项目建设赶进度、解难题、求实效,奋力完成年度经济发展目标,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紧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22年度投资增长目标(9%)不动摇,聚焦推动投资指标尽快达到序时进度和形成更多实物工程量,对标找差,各负其责,完善落实我县推动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开展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专项行动,力争四季度全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5亿元以上。 

  二、任务举措 

  (一)提速农业投资。加快涉农资金支付进度,推进食用菌种植、牛羊猪规模化养殖、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四季度完成一产投资1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项任务举措责任单位均包括各乡〈镇〉人民政府和驼梁风景区服务中心,以下不再列出) 

  (二)扩大综合能源投资。屋顶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试点项目完成投资0.5亿元以上,同华煤业完成投资0.3亿元以上,泰鑫新能源茹村LNG加气站项目完成投资0.1亿元,蒋坊220千伏输电工程完成投资0.1亿元以上,“煤改电”工程完成0.5亿元,西龙池二期抽水蓄能电站开工。四季度完成能源投资1.5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能源局、县发展和改革局、五台县供电公司) 

  (三)抓好制造业投资。推进农作物秸秆加工利用、白酒酿造、塑料制品加工等制造业项目建设,力促云海镁业年产10万吨高性能镁基轻合金及深加工项目开工。四季度完成制造业投资1.5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四)全力稳住房地产投资。按照《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三十六条措施的通知》(忻政办发〔2022〕40号),加快推动颐和佳园小区、学府苑小区、毓秀苑小区、颐景佳苑小区、锦玉园住宅小区等房地产项目增加投资强度,力争四季度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5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五)抓好文旅康养投资。加快推进五台元境生态旅游休闲康养度假项目、五台县星河湾生态旅游度假区、五台山云顶小镇等项目,全力加强土地等要素保障,力争四季度完成文旅康养投资1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局) 

  (六)加快综合交通投资。完成太行板块旅游公路主线(太行1号)忻州市五台县境内教场至盂县界段建设任务,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进度。四季度完成交通基础设施投资0.2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七)稳住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抓好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核心区管线工程(一期)和道路工程(一期)建设,加快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厂进水调节池及提温改造项目、殡仪馆、县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建设。四季度完成公共基础设施投资0.8亿元以上。(责任单位:五台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委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民政局、县教育科技局) 

  (八)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在省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的实施意见》出台后,积极贯彻落实促进民间投资各项举措。落实《山西省鼓励公共资源特许经营事项目录指引(2022年版)》,引导民营企业在17个领域积极采用特许经营的方式开展项目投资建设。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开展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示范项目向民间资本常态化推介活动。(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 

  (九)开展应开未开重点工程起底活动。全面起底未按期开工的省市重点工程项目清单,找准中梗阻,按照事权交办相关政府部门有效协调解决,力争重点工程项目应开工率达到100%。因企业撤资等原因不再开工建设的项目,及时退出重点工程名单。(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十)开展前期手续集中办理活动。组织开展重大项目手续集中办理冬季行动,对年底前及2023年一季度计划新开工的项目进行清单管理,确定应开未开项目手续办理堵点清单及新开工项目清单,建立项目工作台账,加快项目立项、征拆、土地、环评、能评、工程规划、施工等手续办理。(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五台分局、县能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十一)强化环境用能保障。对我县保供煤矿、公路、铁路及铁路专用线、水利水电、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项目,在严格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基础上,环评审批可不与污染物总量指标挂钩。针对省出台的对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域的15大类、40小类行业项目,豁免环评手续办理的优惠政策,及时向社会公开15大类、40小类行业领域,指导相关项目单位充分利用好此项红利政策。合理弹性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实施分类节能审查措施,完善能耗替代机制,合理扣减原料用能,开辟节能审查“绿色通道”,助力重大项目加快实施。(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五台分局、县能源局) 

  (十二)强化用地保障。在国土空间规划批复前,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继续执行。超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项目,通过衔接“三区三线”等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可采取预支规划规模的方式保障用地。对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国务院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工作协调机制确定的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允许以承诺方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承诺政策有效期至2023年3月底)。提速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土地征收转用、供应等审批事项。允许光伏复合项目灵活用地,对利用符合政策的农用地布设的光伏方阵、采用直埋电缆方式敷设的集电线路,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 

  (十三)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及时跟进国家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项目方向,持续做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储备工作。(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十四)加快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持续抓好2022年全县已发行4.59亿元专项债券支出使用。对支出进度缓慢的项目进行“一对一”帮扶,对支出使用确有困难的项目和资金进行及时调整。积极争取2023年专项债券,做好项目申报和后续发行工作。(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 

  (十五)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资金。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谋划储备工作,努力提高项目成熟度,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争取力度。抢抓国家支持煤矿释放产能、发展抽水蓄能等政策机遇,谋划储备推进建设一批重点煤矿和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 

  (十六)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加大省市项目前期费争取力度,依托全省项目管理库,对标国家、省政策支持范围、各类资金来源属性和申报要求,提早建立,做大做实2023年建设项目、重点工程、专项债券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四张清单”。(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等有关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工作要求,始终把项目建设作为促投资稳经济的关键抓手,坚持目标导向,树牢交账意识,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明确各方责任,切实做到思想认识、指挥调度、解决问题、保障措施、优化环境、责任落实“六个要到位”。 

  (二)压实目标责任。县发展和改革局要牵头细化分乡镇、分领域四季度完成投资目标任务,做好投资运行和项目建设调度工作,压实各方责任。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能源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要将本行业领域完成投资目标任务分解至各乡(镇)。 

  (三)做好统计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全面起底已开工未入统项目,切实加强与发改、统计部门协同,对于符合入统条件的项目,帮助项目单位完善入统手续,抓好统计资料对标规整,准确反映实物投资量,精准有效推进投资统计工作,做到项目投资应统尽统,颗粒归仓。 

  (四)严格考核奖惩。强化考核“指挥棒”作用,对2022年投资项目成效突出的乡(镇)、部门给予考核加分奖励,对工作不力、排名靠后的要通报约谈,在全县形成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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