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27 大 中 小
9月21日至28日,省发改委就《山西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3年版)》公开征求意见。除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另有规定外,省内公共管理机构不得将目录以外的信息纳入信用记录。
公共信用信息,是指国家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履行法定职责、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和获取的信用信息。省发改委会同省有关部门、单位编制了《山西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建议可发送至邮箱sxfgwxyc@163.com。
目录旨在规范界定公共信用信息纳入范围。此次共纳入公共信用信息15类,包括登记注册基本信息,司法裁判及执行信息,行政管理信息,职称、职业和从业资格信息,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信息等。(何宝国)